本報訊 (記者劉友旺通訊員金有成)河北人王某開著一輛農用三輪車,拉著4名同村村民長途跋涉來我省打工,不料在行至陽曲縣境內時因剎車失靈發生事故,造成兩死三傷。日前,陽曲縣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王某是河北省定州市王莽村村民,沒有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今年5月9日下午5時許,王某駕駛一輛未登記、未年檢的農用三輪車,拉著同村人侯某、胡某、楊某和孟某從老家出發,準備到我省呂梁市嵐縣一家磚廠打工。5月10日上午9時30分許,王某開著三輪車沿陽曲縣黃(寨)泥(屯)公路由東向西行至泥屯下坡路段時,因制動失靈車輛失控,胡某、侯某、楊某及駕駛人王某先後跳車,均不同程度受傷。失控的三輪車撞上路邊電線桿,車廂內的孟某身亡,傷者胡某次日也經搶救無效死亡。交警認定,王某在沒有取得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未經登記且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負事故全部責任;乘車人孟某、胡某、侯某、楊某不負事故責任。事故發生後,家庭經濟拮据的王某積極賠償兩名死者和兩名傷者共計3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鑒於王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與受害人及家屬達成民事賠償協議,取得對方諒解,具有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搭車同鄉兩死兩傷車主獲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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