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視頻截圖
  央廣網長沙10月26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來關註《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的案件,目前陳永洲已經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長沙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陳永洲目前身處他承認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失實報搜尋行銷道,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廣大股民損失慘重,並且深刻悔罪、道歉。這個案件受到關註的開始是10月18號,在廣州警方的協助下,長沙警方在廣州將陳永洲控制。
  據長沙警方介紹,他們在今年9月9日接到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報案稱,2012年以來,《新快報》連續發表多篇署名為記者陳永洲的文章室內設計,捏造事實對中聯重科進行誣衊詆毀,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並造成重大損失。經初步調查後,長沙警方在9月16日正式立案偵查並掌握大量證據,在審訊過程中陳永洲告訴辦案民警,他涉嫌犯罪的行為,是從去年9月開始:
  陳永洲:去年9月份左右,我受一個朋友之托,他叫我幫他發一條西裝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稿件。
  警察:這份稿件是他本來就寫好了交給你房屋貸款的是吧?
  陳永洲:對。他本來就寫好了之後交給我,我進行了一些數據上的核對,就交給了部門的同事,然後就把花店它發表出來了。
  警察:發表在哪個地方?
  陳永洲:發表在《新快報》。
  陳永洲因此獲得報酬:
  警察:給你什麼報酬沒有?
  陳永洲:當時給了我一筆費用。
  警察:多少?
  陳永洲:一萬塊錢左右。
  警方介紹,從2012年9月29日到2013年8月8日,陳永洲按類似的方式,在《新快報》連續發表署名文章十多篇,其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採訪下完成,其餘都是由他人提供現成文稿,陳永洲只在此基礎上修改加工,有的甚至沒看過就刊發。稿件編造中聯重科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畸形營銷、銷售和財務造假等問題,被互聯網大量轉載,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在此期間,陳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數千元至數萬元人民幣不等的“酬勞”。
  警方調查顯示,2013年5月中旬,陳永洲接到中間人電話,要求以他的署名發表一篇關於中聯重科廣告費的負面報道:
  陳永洲:當時我在出差的路上。
  警察:那為什麼署名是你的?
  陳永洲:他就是打電話跟我說這件事情,就是要求署我的名字,因為我是專門寫證券市場的稿子的人,我就說你們自己看著辦。
  警察:等於你是這份稿件…?
  嘉賓:我完全沒有過目,完全沒有看過。
  這篇題為《一年花掉5.13億元廣告費 中聯重科畸形營銷高燒不退》的報道發表後,引發極大反響,中聯重科不得不發表聲明予以澄清。報道中將中聯重科2012年度年報中約為5.128億元的“廣告及業務費等”歸類為“廣告費”,稱中聯重科招攬許多“公關人才”搞不正常的營銷。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湖南分所對中聯重科2012年度財務狀況進行嚴格審計發現,其中“廣告及業務費等”發生額約為5.128億元,該項費用除包含廣告費以外還包括差旅費、市場推廣費等,廣告費僅占其中20%。
  陳永洲:這篇稿子是明確有一個硬傷,跟真實情況不是一回事。它是把廣告費跟廣告業務接待費,故意混淆了。
  警方調查顯示:2013年5月27日,陳永洲無視兩家正規會計師事務所對外公佈的審計報告,在《新快報》發表題為《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的報道,稱中聯重科華中區涉嫌虛假銷售和財務造假。該報道導致中聯重科A股被迫停牌兩天,引起監管機構、股東、社會知名人士、廣大股民對公司財務、管理、銷售廣泛質疑和批評,公司不得不發佈公告澄清。司法鑒定結果表明,公司A股、H股在5月29日超過行業平均跌幅而減少的股價市值為13.69億餘元人民幣,致使廣大股民損失慘重。這樣的後果,甚至出乎陳永洲的意料:
  陳永洲:當時我聽到了這個消息之後就比較擔心,因為我不知道會造成中聯重科停牌這麼大的影響。
  警察:你知道會有影響嗎?
  陳永洲:我知道會有影響。
  警察:不知道會有這麼大影響。
  陳永洲:是的。
  警方介紹,2013年6月、7月,在他人授意和周密安排下,陳永洲先後到香港、北京,向香港證監會、香港聯交所和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雖然中國證監會及時向陳永洲作出書面答覆,稱“經核查,未發現中聯重科華中銷售區銷售財務造假,未發現中聯重科澄清公告與年報數據矛盾情況”,但中間人認為負面影響已經客觀形成,達到了預期目的,先後多次給陳永洲數十萬元人民幣和數千元港幣作為“酬勞”。
  陳永洲:說對這個效果非常滿意,希望我能夠去香港證監會以及聯交所去舉報,並且答應給我一筆費用。
  警察:多少錢?
  陳永洲:3萬塊錢。香港這邊的結果反饋回來,他們看起來比較樂觀,然後他們就想再一次利用我個人的身份,叫我再去一趟北京的證監會,那邊再去舉報,然後再給我一筆費用。
  警察:多少?
  陳永洲:50萬。
  警察:給你了嗎?
  陳永洲:給了。
  此外,陳永洲還根據他人授意,撰寫了3條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評論,經他人審核後,發表在為此專門新註冊的一個微博賬號上,被大量轉發。
  警方調查顯示:犯罪嫌疑人陳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 2009年大學畢業後進入《新快報》社擔任記者至今。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內,陳永洲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陳永洲:在操作這些文章的過程之中,我內心是比較的掙扎,因為一邊是利益,一邊是我職業的操守。我對此表示非常的後悔。當然我也希望整個新聞行業能夠以此為戒。
  陳永洲為自己造成的影響道歉:
  陳永洲:我願意認罪,也願意悔罪。對在事件中造成損傷的,比如說中聯重科它是一個主體,比如說整個新聞行業的這種公信力,比如說我的家人,他們所受到的創傷,我願意真誠地道歉,對於中聯(重科)的股民來說,如果我的稿件造成了他們股價市值的波動,我也願意道歉。
  長沙警方表示,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原標題:陳永洲承認發表虛假報道 署名文章僅“1篇半”為自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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